- 四川广元市苍溪县引进高层次教师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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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14:40:2352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教师)8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苍溪县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证明书方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品行、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完全符合附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92年6月15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7年6月15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2年6月15日及以后)。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
三、报名和考试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集中考核引进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18: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引进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报名所需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和JPG格式、规格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如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未增加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和增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考生(含替补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材料:(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考核方式。
(1)笔试。
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如需增加笔试,将另行公告。
(2)面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和中职专业课岗位(即岗位编号为2306、2321、2323、2324、2328、2329、2330、2336至2345)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题试教,技能测试在试教考核结束后集中测试,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成绩=试教成绩。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和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单独考核方式,择优引进。
3.考核时间。
(1)笔试。
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
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引进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可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具体进行考察。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协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乡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七)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苍溪县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在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9—5223126
(二)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9—52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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